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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谈职业移民新政(一) – H-1B 篇

一月十七日开始生效的移民局新政,主要是向职业移民丶非移民签证做出的政策调整,可以说是奥巴马总统卸任之前,为雇主留住外国人材所颁行的利好之举。新政包括对於H-1B丶L1丶O1等不同类型的工作签证持有者,允许60天失业宽限期,另一方面的重大利好则是针对职业移民I-140申请受益人(雇员)的一些政策放宽,对职业移民来说更有利。我们为读者花一点篇幅详细谈谈新政策对职业移民调整身份,维持身份的影响。

一, 非移民签证的60天失业宽限期

新政最为重大的利好消息,是持有H-1B、H-1B1,L-1、O-1、E-1、E-2、E-3、TN工作签证的外籍雇员及其家属,如果被雇主终止雇佣关系,可享有最长60天的宽限期,于是可以以合法身份留在美国以争取在这段时间另找工作或转换身份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

  • 六十天宽限期间,签证持有人不可以合法工作。
  • 外籍雇员在原有的非移民签证的效期内(例如H-1B三年有效期内,或者L-1两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宽限期。这项规定的意思是说,例如H-1B三年有效期内,允许最多六十天的失业宽限期。但新的H-1B签证申请批准后,在新的三年有效期内,会再次允许最多六十天的失业宽限期。比方说,持有H-1B签证的张先生于2017年1月18日失业了,原本持有的H-1B 签证2018年9月30日到期,那么张先生在2017年3月17日之前由新的雇主递交了H-1B转换雇主的申请,新的H-1B签证2020年3月17日到期,在此日之前,张先生可以允许再使用一次最多60天的失业宽限期。
  • 六十天的失业宽限期若超过了H-1B签证到期日,以H-1B签证到期日为准。比如说张先生于2017年1月18日失业,但他的H-1B签证2017年2月28日到期,那么张先生的失业宽限期就只有四十天,到2017年2月28日之前必须递交其他转换身份的申请。
  • H-1B宽限期间递交新的H-1B申请,必须等到新申请批准才能去新的公司上班。
  • H-1B宽限期间可以递交转换身份的申请,例如转成其他非移民签证,包括学生签证,旅游签证,配偶类的签证(H-4, L2,J2,F2, 等)。

二, 入境及出境的十天宽限期

H-1B签证及O-1签证持有人,可以提前10天持签证入境,失业后允许十天之内离开美国国境。每一年十月一日生效的第一次H-1B签证持有者,可以在当年的九月二十日持H-1B签证入境开始为雇主工作。此次的新政将这一政策放宽,用于E-1、E-2、E-3、L-1、TN等非移民签证类别中,在签证生效前和失效后,各增加最多十天的宽限期。这项规定可让签证持有人有充足时间进出美国,做好就职准备,或不需要仓促离境,或转换其他签证合法留在美国。另外,移民局不同意将这十天与六十天失业宽限期累加在一起。

三, H-1B 举报者优待政策

对于那些H-1B签证持有人举报雇主违反H-1B移民条例规定的举报者,移民局考虑宽限举报者持有H-1B签证的举报者可能因不可控的原因造成身份过期等违反移民法的行为或结果。这一政策一方面规范雇主雇佣H-1B签证持有人的劳动契约,另一方面保障举报者的合法身份不会因为雇主的报复行为而收到负面影响。另外,移民局明确拒绝为举报者提供申请绿卡的捷径。

四, H-1B签证的人材流动政策

H-1B签证持有人如果跳槽,新的雇主提交了H-1B转换雇主的申请提交之后,H-1B持有人就可以去新的公司上班。这项政策一直以来存在,被称作H-1B雇员人材流动政策(Portability)。新政相比过去的政策更加灵活,明确解释了以下几点:

  • 等待审理的H-1B转换雇主的申请允许雇员离开A公司,为B公司工作,直到申请被批准或被拒绝。这一规定取代了过去等待审批期间允许合法工作最多240天的规定。
  • “过渡”申请可以被允许。比如说,从A公司跳槽到一个不怎么喜欢的B公司雇主提交H-1B转换雇主的申请,等待期间骑驴找马,在B公司H-1B申请等待审理期间,找到了更心仪的C公司提交转换雇主的申请。只要C公司的申请可以获得批准,B公司申请未被批准的事实不会影响B公司提交的H-1B申请。
  • 在H-1B转换雇主或者延期申请待审理期间,满足条件的H-1B持有人可以出入境。近两年来H-1B 延期的申请假若没有使用加急处理程序,移民局审理的时间相当漫长。过去大约6个月能够完成的申请,现在甚至需要一年左右。在H-1B转换雇主或延期申请等待审理期间,H-1B持有人需要出境,往往需要加急处理待审批的H-1B 申请,以便顺利回到美国。新政对此有所放宽,如果H-1B持有人护照有效,并且有有效的H-1B签证(A公司的H-1B申请),前一份A公司H-1B签证批准的I-797 以及待处理B公司H-1B申请的USCIS收据,就算没有B公司的H-1B申请批准I-797,也可以入境美国。
  • 假如H-1B延期或者转换雇主的B公司的申请被拒绝,但前一份A公司的H-1B被批准的申请仍然有效,H-1B持有人可以回到A公司去工作,假如A 公司还愿意接纳的话。

五, H-1B配额豁免雇主(Cap Exempted Employer)

H-1B每年有八万五千名配额,但在下列机构工作的H-1B签证持有人,不受H-1B名额的限制:

  • 高等教育机构;
  • 与高等教育机构相关或有隶属关系的非营利组织;或
  • 专注于研究的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

移民局在新政中更灵活地解释了第(2)项的定义,承认非营利组织与高校签订书面协议即可不受H-1B名额的限制,该证明需要说明二者间具备合作关系,并且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会促进该高校的研究或教育任务。

此外,DHS进一步修订第项“政府研究组织”的定义,规定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研究实体也不受H-1B年度配额的限制。

六, H-1B六年到期后再延期

事实上,主要因为中国和印度职业移民要获得绿卡需要等待漫长的排期,H-1B六年到期后还无法等到排期的移民需要继续延期工作签证以保持合法的身份为雇主工作。美国21世纪竞争力法案,通常被称作AC21的法案,允许已经启动职业移民绿卡程序的H-1B签证持有人在六年后依据劳工纸的申请或I-140 的批准,继续延期H-1B签证。

新政的改变在于对AC21 法案的一些限制性语言的调整。H-1B 六年用完之后,哪怕H-1B签证持有人的六年签证已经过期,哪怕I-140申请已经批准而H-1B延期申请的受益人并未收到移民排期的影响,也可以申请H-1B签证而不受名额限制。依据AC21法案延期H-1B签证相关规定比较复杂,如果有需要还请咨询有经验的律师。

细谈职业移民新政(二)– 绿卡申请篇

一月十七日开始生效的移民局新政,主要是向基於就业的移民丶非移民签证做出的政策调整,可以说是奥巴马总统卸任之前,为雇主留住外国人材所做的利好之举。新政包括对於H-1B丶L1丶O1等不同类型的工作签证持有者放宽规定,允许60天失业宽限期,另一方面的重大利好则是针对职业移民I-140申请受益人(雇员)的一些政策放宽,对职业移民来说更加有利。我们为读者花一点篇幅详细谈谈新政策对职业移民调整身份,维持身份的影响。

 

  • Form I-485 J 表

 

新政设计了新的绿卡I-485申请附属J 表。这份表格主要针对职业移民基于I-140申请而递交的I-485绿卡申请。J表的目的是为职业移民绿卡申请人在递交绿卡申请的时候,说明自己的工作是否真实,是否与I-140申请的工作相同或相关。J表可能要求递交绿卡申请时也递交相关的文件证明,例如相关的工作证明文件。I-140与I-485 同时递交的时候,绿卡申请人不要求递交J表。

 

中国大陆的移民因为有移民签证排期的原因,雇员不耐烦等待排期而跳槽的情况并不鲜见。在递交I-485申请的时候,多数情况下需要递交J表。国家利益豁免和EB1A 类别的申请人,因为没有雇主的背书,通常不要求递交J表。但国家利益豁免类别的申请人,在排期排到时,虽然移民局没有要求同时递交J表,按移民局历来的处理办法,未来可能要求补充一份J表。

 

  • I-140撤销

 

新政明确规定雇主可以要求撤回I-140申请,但除非I-140申请有造假,或劳工纸申请被劳工部撤销,或申请证据有明显的重要的错误,等,雇主不可以单方面撤销已经批准的I-140 申请。也就是说,雇主可以说明I-140 申请不再有效,但已经批准的I-140可以为受益人保留排期,并作为受益人未来依据美国21世纪竞争力法案(AC21),申请H-1B签证延期的有效证据。

 

  • 非常条件下的工作许可申请(EAD)

 

移民局新政容许在特殊情况下,获批准的I-140申请人及其家属可以申请一年的工作许可。这项规定有几个条件:

 

  1. H-1B、H-1B1、L-1、O-1、E-3签证有效(或在60天失业宽限期期间)。
  2. 已经获得I-140申请的批准。
  3. 由于其排期限制,等待排期而无法申请绿卡的申请人。
  4.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工作许可。至于“特殊情况”(compelling circumstances)的定义,移民局并未给出具体说明,但若能证明以下情况可能得到EAD,例如:严重疾病或残疾导致失业;雇主报复性行为解雇雇员;申请人及其家庭会遭受实质性伤害;若不能就业会对雇主的公司运营造成中断,等等。

 

申请非常条件的工作许可的申请人一旦获得EAD许可,一般来说会失去原有的非移民签证,但因为获得了工作许可,那么申请人不会被认为逾期居留。这一类的EAD卡有效期将会是一年,而一年之后,只要仍然满足“非常条件”的要求,可以申请延期。

 

  • EAD的政策调整

 

EAD到期而需要更新EAD 的申请人,若满足以下条件,工作许可自动延长最多180天:

  1. 申请人获许可的工作性质没有改变,且申请人在效期截止前提出申请,且申请资格仍然存在。
  2. OPT STEM 延期的申请人。
  3. I-485 绿卡申请等待期间的申请人(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H4,L-2,J2 配偶申请的EAD)

另外,提交更新EAD申请可以在现有EAD 卡到期日之前180天内递交(而不是现在的120天内递交)。

抢占H-1B名额应注意的几点细节问题

近两年的H-1B签证申请季节,移民局都在一周内收到二十三万多份申请,然而年度H-1B工作签证名额只有八万五千,拥有美国大学硕士以上学历的申请人机率稍微比普通名额抽签的申请人好一点,但抽中工作签证的比例大约45%,也就是说差不多两个人当中会有一位抽不中。我们介绍了在美国的留学生数据可以看出,毕业的留学生越来越多,找到了工作需要申请H-1B签证的人也会越来越多,而前一年未抽中H-1B签证的人利用OPT的延期,顺延到今年再参加抽签的人也不少,可以想见,今年H-1B申请的数量将会再创纪录。

问:新总统上台之后,对H-1B的申请有没有什么政策改变?

答:目前还没有。但坊间的新闻已经是层出不穷,川普总统在竞选期间,他的网页上列出过针对H-1B签证申请的改革说只能发给年薪十万以上的职位。目前并不清楚他的提法是否会成为提案交给国会讨论。但新政府对移民的政策态度可以说是比较负面的,未来会有什么变化,我们拭目以待。虽然说移民改革需要国会的讨论才能通过,但新总统上台无疑增加了移民政策的不确定性,也因此,希望有机会参与今年抽签的留学生,哪怕OPT还有三年的时间,也不要错过这次机会。

问: 什么是抢占名额?

答:随着4月1日开始的H-1B申请新季节即将到来,所有需要提交申请的外籍员工和雇主都在紧张地准备申请材料以便早日提交申请抢占名额。可能许多读者对於到底怎样就算抢到了名额还不是非常清楚。一般来说,只要你的申请在H-1B申请截止日期前及时提交到了移民局,并且被移民局接收审理,那么,除非该申请最终被拒绝,应该就可以认为是已经拿到了一个名额。即便是你的申请需要补充材料,移民局发出补件通知,也不会影响影响已经拿到的名额。如此看来,在抢占H-1B名额时,首先要保证的就是及时让移民局接受你的申请材料。这里之所以用“接受” (accept),而不是“收到”(receive),是因为这两个动词对H-1B申请的意义大不一样。如果移民局“收到”递交的H-1B申请,但因为申请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而将申请件退回(不“接受”申请),仍然没有占到名额,尤其在申请H-1B名额的后期,移民局的退件很可能导致延误H-1B名额的申请。

问:一个申请人可以不可以递交不止一份申请?

答:可以。同一位H-1B签证的申请人可以由不同的公司递交不止一份申请。如果一位申请人同时找到三份公司的工作,那么三个公司,只要条件符合,都可以为申请人递交一份H-1B的申请参与抽签。

问:H-1B 的申请需要注意些什么?

答:容易被忽视导致H-1B申请材料被移民局退回的细节有以下几个方面:

  • 注意H-1B申请费用支票方面的问题。忘记在申请包裹里附带申请费支票,申请包裹一定会被退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会被退回:支票上的日期不对,(比如2017年写成2016年);收款人的名字不对或者拼写错误 (申请费支票应开给“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或者 “DHS”);支票数目不正确或者支票数目大写拼写不正确; 支票上面有更改或涂写现象 (写支票写的不对,应换一张支票重写);支票未签名,等等。

 

  • 注意H-1B申请表格的签名问题。这里最关键的是检查申请表格是否有漏掉签名。如果雇主或忘记在其中一份表格上签名,可能会导致整个申请包裹被退回。 应尽量避免代签名。一旦有怀疑签名不真实,申请也会被退回。签名签在错地方,也会被退回。

 

  • 注意申请邮寄地址。地址不对,麻烦多多。一方面,无法立即要回错寄的包裹,也可能无法知道错寄的包裹在哪里;另一方面,还不能再寄一份申请。如果再寄一份申请,必须另交一份申请费。如果再寄一份申请时,不附带申请费支票,等於白交,因为没有申请费的申请包裹一定会被移民局退回。 因此,千万不要小看邮寄地址问题。移民局每年处理新申请都是安排在Vermont和California两个服务中心。加急申请的地址与非加急的申请不同,申请人若持有美国硕士学位的申请又需要特别标注。另外,移民局特别说明,对於H-1B外籍员工工作所在地点与公司所在地分别位於不同州的情形,应由工作所在地点决定申请提交的地点。
  • 注意申请表格的有效期和填写。移民局经常更新H-1B申请表格的具体内容,於是就出现新版本申请表格。如果使用旧版本或失效版本申请表,整个申请会被退回。 另外,H-1B的申请表格中有些项非常关键,一旦漏填或填写错误,会导致整个申请被退回,相反,有些项目则不是非常关键,即使漏填,也不会导致申请被退回。这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技术性的环节,有时需要懂行的人士检查发现。但我们发现移民局要求负责收件的合同工们特别注意申请表格上几项重要条款的填写,如果他们发现这几项填写有问题,申请也会被退回。
  • 注意H-1B的申请材料需要递交两份。如果被要求补件,对移民局补件要求的答复也应该递交两份。
  • 注意H-1B申请上的工作开始日期一定是10/1/2017,而不是外籍员工时间在雇主那里工作的日期。H-1B工作结束日期应该和LCA上的日期相同。
  • 注意签字人的资格问题。H-1B表格上的签字人必须是有资格代表雇主签字的人。对2017年3月31日之前没有拿到学位证书的外籍员工,只要他/她已经完成所有的学位课程要求并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我们可以递交H-1B申请,但是学校出证明信证明该学生已完成所有的学位课程要求并符合授予学位的要求必须由管学籍的学校官员例如Dean,

如何对待川普的移民新政三把火

新总统川普粉末登场还不到两周,就拿出工作狂的架势兑现竞选承诺,总统令宣布要在美墨边境修墙,要退出TTP。1月27日的总统令,要求边境管理严查包括伊朗伊拉克在内的7国难民,移民(签证或绿卡持有人),甚至持双重国籍的人,暂时不允许入境。虽然禁令是暂时的,但在美国及全世界引起轩然大波,各大城市机场民众游行,ACLU组织律师义务去机场代理客户,联邦法官紧急宣判总统令违宪要求暂停禁令。因为禁令被ACLU告上法庭,联邦政府代理总检察长叶慈带头表示司法部不为总统的穆斯林移民禁令出庭辩护,周一被川普下令辞退。

事件发酵几天的时间里,中文网络及微信里流传出一份据Vox网站发布的,等待签发的总统令,旨在全面改革各个类别的非移民签证,将使得获得H-1B工作签证更加困难,并且敦促政府处理那些获得绿卡后不劳而获领取救济的绿卡持有人。题为”川普将颁布法令,对合法移民开刀,五十万绿卡申请被暂停“的微信文章被各个群疯转。再过一天,“川普下一个开刀就是留学生OPT和H-1B持有者”的文章又被大规模转载。再一天,“H-1B工资要涨至十三万美金才符合条件”的谣言又开始霸屏。

自从周一以来,我们事务所的电话和邮件也被轰炸,客户们普遍表达了各种各样的焦虑,拉美的客户担心建墙之后DACA被取消,中东的客户担心有绿卡也不能出入境,中国的客户担心H-1B和绿卡申请都会被暂停。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澄清一下几个主要的疑虑:

问:今年还可以申请H-1B签证吗?

答:可以。H-1B签证类别的申请是移民法确立的非移民签证类别。总统令不可以取消签证类别。移民法的这一类改变,需要通过国会提案,讨论,表决,通过后总统签字才会成为法律。目前移民法并没有产生任何法条的修改,通常国会讨论提案,表决,通过,签署成为法律改变现有的程序需要几个月的时间,H-1B 的签证程序与过去一样。尽管如此,我们不清楚国会是不是可能在今年内启动提案,讨论并且修改现有的H-1B签证要求和条件。

另外,在过去国会议员对于合法的移民所提交过的法案,通常都是要求增加名额,让人材自由流动,少设限制。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总统的行政权虽然看似呼风唤雨,但真正落实到法律的条件和要求,必须通过立法程序。国会议员不需要听命于总统,而近年来议员们讨论移民改革的内容,多数是有利于合法移民,抱持留住人材这样的思路的。

问:OPT STEM 的延期政策会被取消,这是真的吗?

答:OPT STEM 为理工科学生延期24个月的政策是奥巴马通过总统令推动的利民政策。一方面为美国公司受限于H-1B 的名额保留人才,一方面为高科技移民开方便之门。总统令颁布之后,按行政法,需要在Federal Register 公告60天,公告之后若没有收到公众的强烈反对意见,再60天后开始实施。相当多的移民法政策性的改变和调整,都是依据这个模式完成的。川普的总统令是不是可以取消OPT STEM?答案是,有可能。既然惠民的政策是总统令签发,那么总统令也可以撤销这个政策。如果不希望它被取消,一旦取消政策在Federal Register 上公告,请大家通过邮件,电话去踊跃表达反对意见。

同时,这也是为什么即便OPT 还有两三年,我们建议今年有机会申请H-1B签证的申请人不要错过今年这次机会。如果OPT STEM的政策真的被新总统取消,之后找工作留美会比过去更难。而H-1B签证若抽中并获得批准,找工作,跳槽换雇主办理H-1B 的签证程序都没有变化,而且短期内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

问:H-1B签证的工资真的需要十三万才行吗?

答:不会。微信朋友圈所流传的帖子,撰写帖子的人并不懂H-1B的签证程序及法律。所作出的结论和抓眼球的标题都是错误的信息。这一条谣言来自1月25日,加州议员Zoe Lofgren递交的一份提案。

首先,来自加州的议员当然会提出鼓励移民的政策,她的提案主旨是要求放开职业移民名额的限制,增加自八十年代以来就没有变化的职业移民配额,放开H-1B签证的申请名额。现行的移民法规定,如果一个公司H-1B员工超过一定的比例,它就会被认定为H-1B签证依赖型的公司,针对这种H-1B依赖型公司,如果公司付给H-1B签证持有人的年薪超过六万美金,或者持有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公司就可以不需要出具额外的文件,证明H-1B持有人的工作不可被美国人取代。

其次,作为从业的律师,在具体的案例操作当中很少遇到这样的情况。H-1B依赖型的公司最常见的是IT 的外包公司,而外包公司所雇佣的员工,年薪早已超过六万,或者绝大多数申请人拥有硕士以上学位。

加州议员Zoe Lofgren递交的提案所说的十三万美金,即是指这个上限由六万美金,提高到十三万美金。并不是需要雇主支付十三万美金工资才可以申请H-1B签证。而且提案是不是会获得国会的讨论?投票会不会通过?总统会不会签署?这都是未知数。过去数年以来大大小小的有关移民改革的提案不少,大多不了了之。请广大的读者仔细甄别微信朋友圈的转发是否是正确的信息。且不论有些抓眼球的新闻只是谣言,就算正确地解读了该提案,它还有几个月才会成为现实,甚至根本不会成为现实,何必为它又紧张又焦虑。

问:现在想换工作,还可以申请H-1B签证吗?现在申请绿卡是不是还可以办理?

答:当然可以。前面说过了,涉及移民法的条件,要求,程序的改变,都需要国会讨论通过才行。总统的行政权虽说不小,但在美国这样的法制国家,行政权必须受到立法权及司法权的制约。民主社会的第四权,新闻自由舆论监督,也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川普上台后虽然雷厉风行烧了几把火,不但各大媒体分析讨论,邀请专家学者政治人物提出反对意见,而且最重要的是,总统的行政权不可能僭越国会的立法权和法院的司法监督。川普想做到的改变可能很多,但并不是他想怎么改就能怎么改。

 

总统当了两周多,川普做了些什么?

 2017年1月21日,川普,一个没有任何从政经验的房地产开发商,被推上世界头号国家的总统宝座.  作为一个华盛顿政圈的局外人,他到底能不能胜任这个工作,所有人都在观望。为什么?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个人不守成规,不按套路出牌。现在两个多星期过去,人们看到了这个人的确和其他政客不一样,他想干就干,说干就干,无视政治规则,真是有点不计后果。那么,这两个多星期,川普都做了些什么?

上任的第一周,川普就拿移民政策和流产政策开刀,让世界跌破眼镜。然后宣布退出TPP,冻结政府机构雇人活动,坚持要在美墨边界建千里长城,同意修建两条有争议的输油管道,声称要解除奥巴马医疗保险(Obamacare),等等。这些总统行政命令涉及美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很多方面,有的大大修改了美国的传统政策和惯例,有的试图延伸扩大总统行政权限。我们来看看具体有哪些改变。

移民政策方面

  1. 川普禁止来自七个穆斯林国家的移民和签证持有人在90天内(即4月底)进入美国。 这七个国家是伊拉克,伊朗,叙利亚,利比亚,也门,索马里和苏丹。结果,几百家正在旅行中的人们在机场海关被扣押,有的甚至被遣返,很多拿到美国签证的人连飞机都不让上,或者抵达美国机场但被边境管理局扣押不准入境。这其中甚至包括持有合法有效的美国绿卡或者各类签证的人。经过多方努力,白宫幕僚出来澄清,不是这几个国家的所有绿卡持有人都不能入境,只是这些有不利情况的绿卡持有人不能进入美国,加强边境的审查。这种突然而来的官方做法,惊吓住了世界人民。媒体称之为“穆斯林禁令”,在签发当天即引发全美国多个城市的民众去机场静坐示威。事件延烧的这段时间,甚至在世界其他的城市也爆发了反对川普政府的游行示威活动。该“禁令”说是为了严防穆斯林恐怖份子,但真正的恐怖分子不会只来自这七个国家;美其名曰是为了美国国家安全,但这种没有智慧的政策或做法可能让美国人民更加缺乏安全感。这也说明川普身边反移民的右翼幕僚在左右或影响川普的决策。“禁令”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上告法院,联邦法官宣布禁令违宪,而因为拒绝为禁令辩护,代理司法部长被白宫就地免职。事后,白宫及国会共和党议员承认,推出禁止这七个国家的移民进入美国的政策并不是白宫政府机构遵循正常的国安程序而发布的决策,是川普及其幕僚的决定,并未与美国司法部沟通。截止总统上任第三个星期,华盛顿州政府提告,联邦法官判决暂时禁止执行“禁令”,司法部于2月7日电话连线在联邦巡回法院为白宫辩护,等待三位联邦法官的裁决。此案几乎一定会上诉至美国的最高法院。
  2. 川普总统令改变现行政策,命令国土安全部将其在入境时抓获的所有非法移民全部关押起来。以前这些人被抓后,允许入境美国,等待申请政治避难或者等开庭日期。现在这些人要么被关押起来要么被迅速递解出境。在奥巴马时期,美国政府优先将被犯有重罪案的非法移民递解出境。川普政策则将优先递解出境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有刑事案底的,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甚至包括被法庭判无照驾车违章的外国人。为了便于迅速将有案底的外国人递解出境,川普增加出入境部门和递解出境部门特工,并要求他们主动查询移民数据库,寻找那些被关进地方监狱的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要求地方监狱把他们想递解出境的外国人送交国土安全部,安排递解出境。
  3. 川普暂停美国难民接纳安置项目120天,直至今年5月底。并且无限期地停止接纳叙利亚难民。同时宣布将今年接收难民指标砍掉一半,唯一例外的是优先接纳那些受到宗教迫害的难民。行政命令纳入宗教因素的考量,以宪法第一修正案确立政教分离的精神而言,是违宪的。
  4. 川普指示美国国土安全部使用现有的资金开始在美国墨西哥边界修筑一道隔离墙。他一再对媒体声称,不够的资金要墨西哥政府掏腰包。墨西哥政府掏不出来的话,则要求美国国会批准,让全国的老百姓承担费用。目前还不清楚川普本人会不会捐钱去修墙,也不知道川普在发布命令之前有没有人事先帮他进行政策的可行性调研。建设好的隔离墙将成为继中国万里长城之后的另外一个千里长城。老百姓们希望这堵墙能达到期望的目标,以防止毒品,暴力犯罪进入美国,而不会又成为一个劳民伤财的官僚工程。

人口政策方面

川普政府宣布停止为美国境内的计划生育组织提供联邦资助,只要这些组织提供流产服务或者与客户讨论流产问题,即得不到联邦政府的资金。这种粗暴的做法可能导致那些不做流产便有生命危险的孕妇丢掉性命。此外,过去那些为第三世界贫穷国家的妇女提供流产服务的国际慈善组织也接受美国联邦资助,但川普的总统令停止给所有的国际计划生育组织提供资助。并且不容许国际计划生育组织与客户讨论流产事宜。失去美国联邦政府的资金援助可能导致贫穷国家的孕妇得不到必要的,可靠的,安全的信息和帮助,转而寻找其他不安全的办法解决流产问题,她们甚至会面临生命危险。

外交政策方面

川普批准美国特别行动小组针对也门恐怖份子基地的空袭。据说炸死了一名恐怖份子小头目。但同时也炸死了美国特别行动小组组员和前恐怖份子头头的有美国公民身份的8岁女儿。美国国防部声称没有平民在这场空袭中丧生。但地方报纸确认实际死亡的平民数字远远高于美国国防部提供的伤亡数字。

国际贸易政策方面

川普改变奥巴马政府的贸易政策,终止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的商讨工作,正式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

住房政策方面

奥巴马离任之前其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宣布将房贷利率降低零点二五。川普上台后立即停止降低利率,这样一来,收入不丰厚的,刚刚成立小家庭的第一次购房者恐怕无法获得较低利率的房屋贷款。

财政政策方面

川普发布总统行政命令要求劳工部重新考虑退休福利顾问必须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的条例,还要求财政部与其他财政管控机关开始撤销奥巴马时期颁布的财政改革法(Dodd Frank Act)所涉及的一些条例的程序,为金融行业抹去监管条例。据金融业人士分析,Dodd Frank 法案是应对2008年次贷危机所通过的监管法案,如果被推翻,则可能再次引发次贷危机。

卫生政策方面

川普政府取消鼓励民众加入奥巴马健康保险计划的广告。发布总统行政命令要求行政机构免除或者不收取奥巴马健康保险计划的收费。但是具体如何解释或执行这一行政命令,健保计划谁来买单,则不得知。估计美国未来的卫生健康政策在一段时间内还会处于不确定状态。

环境政策方面

川普支持修建达科他输油管道。批评者说这条管道没有经过工程部门执行的环境影响研究,会危及保护区水资源供应。川普还鼓励加拿大能源公司重新递交修建输油管道的申请(奥巴马政府没有批准)并答应收到申请后会立即做出答复。从这些举动和他的以前开发商的背景,可以了解川普的环境政策会重视利益甚于重视环保。

政府招聘政策方面

川普冻结联邦政府机构的一切招人活动,但是军事机构,国家安全职位与公共安全职位除外。川普还要求在他任命的机构部门领导人正式就任之前不得颁布新行政条例,现有的一些条例暂时被冻结,例如允许优先录用军人配偶的条例等,均被冻结。

司法政策方面

代理司法部长因表示执法机构只服从法律而被川普就地免职,又提名一位极其保守的联邦法官代替过世的斯克里亚就任第九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之职。本周华盛顿州联邦法官洛巴特做出裁决,暂停执行川普禁止穆斯林入境的行政命令。换了代理部长的美国司法部随即以损害公共利益,以干涉行政权力为由向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立即暂停执行洛巴特法官的裁决。2月5日位于旧金山的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司法部的紧急请求,拒绝立即恢复川普的禁止穆斯林入境的行政命令,指示司法部补充理由和证据,择日再宣判。川普在洛巴特法官裁决之后,连发5条推特文章,攻击该法官和裁决,大骂“这个‘所谓的’法官的判决荒谬透顶!”这样攻击和藐视在美国享有被尊重地位的联邦法官,他的言行令舆论一片哗然。

总之,川普仅在位两周,他的言行举止已经把他和以前的美国总统区别开来。他有言有行,但是他的很多言行无视现有的规则,一些决策缺乏系统性或深思熟虑的严谨,甚至与美国现行法律相违背。移民“禁令”将很有可能快速上诉至最高法院,对于以宪法为基本法,以三权分立为基本国策的美国来说,川普的风格需要经历法制系统的检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行政法,尤其在宪法框架下的总统行驶行政权力,在某些条件下必须受到立法权及司法监督的制约。这是总统和白宫必须戴上的紧箍咒。

可以想象,除了父亲以外从来没有听命于人的川普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才能学会如何当好超级大国的掌舵人。尽管三权分立的体系可以制约总统滥用行政权,川普手上或许还有令人诧异的总统令陆续签发。他的幕僚Steve Bannon 创办极右意识形态的网站,鼓吹民粹主义和白人至上的理念,Bannon公开说过硅谷的亚裔CEO人数太多。对待移民,川普和其幕僚态度并不友好。亚裔整体受教育水平较高,平均收入高于其他族群。但在歧视链条上,亚裔的地位处于非裔,西裔之后的最末端。倘若歧视性的政策再通过总统令强推,“亚裔抢走了白人的工作” 可能会形成共识,甚至推动政策性改变排斥亚裔移民。作为公民,以个人的绵薄之力反对不合理甚至不合法政策有几种方法:

  1. 记下所在州国会议员的名字,查他们的网站,就关心的议题,给他们发邮件,打电话。通常服务你的国会议员有三位,包括两位参议员以及你所在选区的众议员。就算不是美国公民,作为纳税人你也可以表达政治立场,甚至影响周围的人参与政治话题的讨论。
  2. 支持那些有口碑的媒体,参与舆论监督。
  3. 支持平权组织,在法制社会以合法手段表达意愿。

 

该不该“加急”申请H-1B?

移民局的加急审理程序要求申请人多交1225美元并填写一份I-907的表格,加急程序要求移民局必须在收到申请的十五天内给出审理结果。这种审理结果可以是批准书,可以是补件通知书,也可以是拒绝申请通知书。但是,如果移民局没有在收件后的15天内对加急申请作出审理的,移民局要退还1225美元的加急费。这种情况很少见,我们遇到过伊朗籍的申请人因为移民局需要做背景调查而超过了15天的审理时间,并且退还了加急申请费。

 

H-1B的申请费按法律由雇主支付给移民局,但申请人可以支付加急的费用。如果雇主不愿意多支付这笔费用,申请人可以掏腰包。对于多数外籍员工来说,尤其是刚从学校毕业进入职场的”新鲜人”来说,1225美元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要不要办“加急”成了我们经常被问到的问题。现在此就不同情形提出个人见解。

 

总的来说,要不要交那1225美元,完全因每个人的具体情形和/或经济情况来定。从我们的经验来说,只要舍得花那笔钱,好处总是大于坏处的,因为申请人可以很快拿到审理的结果,可以给移民官写电子邮件,可以打电话给加急处理中心,这样一来跟移民局沟通更方便。

 

在下列情况下,多交1225美元办加急是值得的:

 

  • 抢占H-1B名额的申请。近两年来僧多粥少的状况依然在持续,预计今年递交申请的人数会比去年更多。办“加急”可以尽早知道申请结果,如果抽中,四月中就会收到移民局以电子邮件发来的收据。而如果没有抽中H-1B名额,可以在五月左右明确结果,一旦到了五月中钱还没有被移民局划走,说明没有抽中名额,即可以尽早做别的打算。可以说,加急申请在抢占名额的时候最是花在刀刃上的。

 

 

  • H-1B的延期申请目前由内布拉斯加处理中心处理,速度奇慢,我们最近收到的延期申请批准是一年前递交的。这一年期间如果不需要出境旅行还好,如果必须出境,不想或不能等待一年的时间的申请人,最好还是加急。

 

  • H-1B身份可能有问题,而换工作的。比如,在H-1B期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发工资,没有发足够的工资,等等。如果找到新工作,新雇主必须再为这位员工申请一个H-1B。有些处于这种情况的人不想办“加急”,担心“加急”会加快让移民局知道身份可能有问题,反而会更快收到拒绝新H-1B申请的通知,一下子就会失去工作。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在我办理的案件中还没有出现这种多交钱而结果适得其反的情况。其实,如果有问题,不加急处理的申请要比加急的案子更容易被发现问题。与其让问题几个月甚至一年之后被发现,还不如被及早发现。早被发现,还可能有其他弥补措施。几个月之后才发现有问题(可能失去合法身份),可能真的失去亡羊补牢的机会了。

 

  • 驾照快到期而且必须开车通勤的。很多H-1B身份持有人的驾驶证的有效期和H-1B的有限期是同一天。如果没有有效的H-1B批准书,驾照不能延期。乔治亚州规定,H-1B 办理延期期间,驾照可以临时延长四个月。如果驾照延长四个月仍不够用,H-1B延期申请应该加急。

 

  • 急于出国旅行的。H-1B签证需要延期期间如果需要出差或旅行的,也最好加急申请,倘若现有的H-1B签证到期而延期仍未批准,有可能会被边境管理拒绝入境。因此,如果要离开美国再签证回美国,最好用加急的办法取得H-1B批准书后再离开美国。另外,例如一些博士毕业的同学毕业后找到了高校的工作,在OPT期间,想要回国探亲或到其他国家参加学术会议等,再回到美国的风险很大。因为OPT的真实含义是毕业后有选择性的实习,不是必须需要的实习。OPT期间仍属F-1学生,F-1学生是不能有“移民倾向”的,而H-1B 签证则可以有“移民倾向”。此时申请高校的H-1B 工作签证,到使领馆申请签证时一般不会被问及是否将来留在美国不回来,领事官员也不会因为申请人表示移民意图而拒绝发给H-1B签证。

 

有些情况下,倒是不必要交1225美元要求加急申请。

 

  • 刚毕业,OPT还有很长时间(长于6个月),雇主是学校或其他非营利性研究机构,没有H-1B名额限制问题,如果不需要出境旅行或参加国际会议,一般不需加急。

 

  • 在同一雇主工作快满三年,H-1B头三年快到期而申请延期的,一般不需办理加急。但要注意,移民局曾经发布了一个新备忘录,强调移民官员可以重新审查原先以获批准的批准书。这意味着后来的移民官在审查延期或转换身份的申请时,如果发现当初的申请不该批准的,可以不批准原来的申请。这样一来,延期申请能否被批,就存在变数了。胆小的,急于知道结果的,又不在乎花掉那1225美元的;以前申请可能有些问题的;目前的工作状况稍有变化的或急于出国旅行或出国申请H-1B签证的,即使是本公司的H-1B延期申请,也最好办理加急。目前移民局审理延期申请需要一年左右,等不了那么久的申请人也可以要求加急。

 

H-1B新名额申请的四点注意事项

又是一年H-1B抽签的季节,去年参与抽签的申请数量是二十三万份,今年会不会再创新纪录?年初在The Atlantic《大西洋》杂志上出了一篇有关H-1B政策的文章,文章分析道,目前在美国持有H-1B 签证的移民当中,大约70%的签证持有人是印度裔移民,中国籍的签证持有人大约只占10%。每一年的抽签申请季节结束后,来自印度的申请都超过了60%。今年因川普上台后出台的总统令不利移民群体,坊间传说一些面向印度的外包公司今年不如往年积极,对于中国籍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我们还是应当做好最充分的准备,尽早准备并正确地递交H-1B申请。下面就如何抢占今年的H-1B名额谈谈四点注意事项。

  1. 保持合法的身份。如果身份将中断或已经没有合法身份,就不可能再申请H-1B了,除非身份中断时间不久。很多人去年没来得及申请H-1B,OPT很快就到期了。凡是OPT有效时间不能延续到今年4月1日的外国学生,都要特别注意合法身份的持续问题。这里面的情况因人而异,比较复杂,因咨询专业律师。千万不要什么事都不做,只等着4月1日之后将H-1B申请递交上去了事。凡OPT在2017年4月1日之前到期的外国学生,应设法维持住一个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如果今年必须毕业但又没有资格申请OPT的外国学生(例如以前已用完OPT),应设法请学校将自己的身份延续到10月1日。 有些同学的OPT 在2月1日之后,4月1 日之前到期,这类符合宽限期(grace period)的情况,可以在4月1日递交申请,但申请等待期间不能合法工作。如果的确无法维持身份,可以递交H-1B申请,但应该先离开美国再境外签证回来。这方面的情况需因人而定,应咨询自己的移民律师。
  2. 寻找合适的工作。并非所有的工作都可以申请到H-1B。可以申请H-1B的工作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工作头衔听起来需要至少大学毕业生才能做的工作。什么”行政助理”,”秘书”,”厨师”,”业务代表”,”技师”等一般不符合H-1B的条件。第二,工作性质必须与所学专业有关,至少不能相差太远。例如,学工程的可以找工程师之类的职务,可以去找与此领域有关的销售工作,但不要去找会计等毫不沾边的职位。近几年移民局处理H-1B 的申请驱严,一些文科商科学历的职位申请工作签证被质疑的情况很多。MBA虽然是颇受雇主喜欢的学历,但在具体的H-1B申请案中,MBA 学历所合适的职位却常常被移民局要求补充说明是否是专业性职位。第三,职位的薪水符合要求。薪水必须符合劳工部要求的该职位的最低工资很重要。薪水越高,H-1B越好办。但是,薪资问题对H-1B申请成功与否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只要工作符合前述两个条件,薪资低一些可以找到变通的办法。
  3. 找到合适的雇主。合适的雇主必须是在美国注册的公司,不是个人。聘用你的”老板”不一定是你的“雇主”。监督你日常工作的上司也不一定是可以支持H-1B申请的雇主。合适的H-1B雇主必须具有一定的规模。一般来说,公司规模越大,H-1B得到批准的机会就越大。有一两个员工的小公司也可以申请H-1B,但要看公司的性质和工作的性质及薪资。合适的美国雇主还必须愿意为外籍员工递交H-1B申请。如果美国雇主同意聘用外籍员工,但明确表示不支持递交H-1B申请,最好另找其他雇主,因为H-1B不能没有雇主的支持。即外籍员工不能自己申请H-1B。如果雇主迟迟拖着不办,错过H-1B名额申请的时间,外籍员工在OPT到期时必须回国(外籍员工还可能因此失去工作)或转换成其他非移民身份。
  4. 将关系到自己身份和将来工作机会的H-1B申请托付给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办理。这里不完全是在给移民律师同行拉生意。更重要的是给准备靠H-1B维持身份和工作机会的外籍员工讲一点别人的教训。这方面的教训事例实在是太常见了。最常见的败例来自于一些没有经验的移民顾问和公司的人力资源人士递交的H-1B申请。比较常见的错误有: 申请费支票开错数额;没有附带申请费支票;应递交的申请表格没有交;该签字的地方没有签字;该递交的证明文件没有递交;递交到错误的地址等等。这些错误在占名额的H-1B申请初期(还有很多名额)还有机会纠正。但是如果在H-1B需要抽签的期间因为这些错误而被退件,就没有机会纠正错误抢占名额了。更可怕的是那些由经验不足的非专业人士准备的H-1B申请包含有实质性或先天性的错误。这些实质性错误只是在移民官正式审理该H-1B申请时才发现。例如去年我们收到读者一份移民局补件通知。一看补件通知的要求就知道那份H-1B申请根本无法获得批准。其原因包括该公司人事部门使用的一个被移民上诉法庭多次否定的H-1B资格的工作职务(job title),根本不符合H-1B 申请的条件。还有的案件递交后收到补件要求(RFE)。这份移民局补件通知对这份H-1B申请述提出非常苛刻的要求。一看就知道移民官已准备好不批那份申请了。进一步阅读原先的申请材料,发现工作职务(job title) 还可以勉强,但对工作职务的描述与工作职务相差很远。如果当初的文字描述详尽,“包装“好一些,恐怕就不会有那份补件通知。这两起实例收到的时间是在H-1B名额已满,移民局停止收件之后。一旦补件之后仍未被批准,外籍员工就失去再申请H-1B名额的机会,也不能再继续为该雇主工作了。

谈H-1B 申请中的要件:时间、地点和人物

 

移民局 在四月一日之后开始接受2016年度的H-1B申请。 据以往的经验, 这些H-1B名额一般在一周之内就被用完。因此, 已找到工作的外国学生或毕业生应抓紧时间准备材料, 争取早日将自己的H-1B 申请递交上去。 为配合已找到工作的学生申请H-1B和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学生找到符合H-1B要求的工作, 本文谈谈H-1B申请中的几个关键因素, 即时间、地点和参与人。

 一. H-1B的时间因素。

1. 什么时间递交H-1B申请?

移民局在4月1日当天或之后才接受H-1B申请。 在4月1日之前收到的H-1B申请会被退回。 因为移民局的退件在途中一般要耽误好长时间, 因此最好在3 月31日当天和之后递交申请。

2. H-1B什么时间才能生效?

所有占2018年度H-1B名额的申请最早生效日是2017年10月1日。 即使H-1B在10月1日之前已得到批准, H-1B受益人仍然必须等到10月1日之后才能使用H-1B身份开始工作。

3。H-1B什么时间才被批准

今年因取消了加急申请程序,审批时间大约需要六个月以上。

二. H-1B申请中的地点问题

1. H-1B申请该递交到什么地方?

根据移民局的最新通知, 从4月1日起H-1B申请应递交到佛蒙特移民服务中心及加州移民服务中心。具体递交地址可以在移民局网站上或移民律师协会网站上查询。

2. 工作地点对H-1B申请有什么影响?
工作地点不同, 雇主应支付的工资不同。 同一个工作职位,H-1B所要求的工资(薪资)在不同州有不同要求,即使在同一州内,不同郡(County),也有不同的工资(薪资)要求。 这个问题是H-1B申请中一个最核心的问题, 因为很多工作职位所支付的薪资较低。 我们以后会专文谈H-1B薪资的问题。

  3. H-1B 身份持有者能不能在不同的地方工作?
一般说来, H-1B身份只能为提出申请的雇主工作, 因此一般只能在一个地点工作。 但有些雇主必须派H-1B身份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不同的客户地点去工作。 移民局对这种情况有特别规定。 雇主在提交H-1B申请时要特别加以说明并提交有关旁证材料。有很多IT服务的公司将员工派往客户的工作地点,这种情况需要向移民局提供足够的文件说明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以及与客户项目的合作合约。

 三. H-1B申请中的参与人问题。

1. 谁是H-1B申请的申请人?
只有在美国的公司或其他组织才能提交H-1B申请。 因此, 这些公司或组织机构才是H-1B的申请人。 H1-B申请中列举的外籍员工只是H-1B申请的受益人。 这意味着: 第一, 没有美国雇主的支持,外籍员工不能自己申请H-1B; 第二, H-1B的有效性依附于雇佣关系的有效性。 如果外籍员工丢掉工作或跳槽为别的雇主工作, 这份H-1B便失效。

2.   什么样的公司或组织结构才可以申请员工的H-1B签证?
一般来说,公司或组织机构越有规模,H-1B申请被批准的可能性越大。 新公司或小公司也有可能为他人递交H-1B申请。 刚刚成立的公司,根据其业务性质, 也有可能递交H-1B申请。 但一些本身不需要雇佣大学毕业生的行业, 如中餐馆,理发店,干洗店等, 如果没有很大规模,一般难成为H-1B的雇主。

3. 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H-1B申请的受益人?
最重要的条件是在美国找到专业性的工作。 所谓专业性工作,就是该工作必须需要有大学学历才能胜任。其次重要的条件是必须大学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文凭。 如果不是大学毕业,只有专科文凭, 但有多年同行业的工作经验, 或者根本没有上过学,但具有至少12年的专业工作经验, 也有可能成为H-1B申请的受益人。 如果人在美国,受益人必须持有合法的非移民身份。 非法移民不能成为H-1B申请的受益人。 如果人在美国国外, 他们必须在美国找到专业工作, 由美国雇主递交H-1B申请, 然后成为在国外的受益人, 根据H-1B批准书申请H-1B签证进入美国工作。

 4. H-1B申请需不需要专业律师的帮助?
因为曾听说有人自己办成功H-1B申请,而且也见过有人自己办H-1B申请将H-1B办砸了,自己失去合法身份从而丢掉工作的情形。 因而H-1B申请并非绝对需要聘请律师帮助。 如果自己对有关的移民规定清楚,而且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者成功不成功无所谓就想自己试试, 可以自己动手。 但从一个专业律师的角度讲, 最好不要拿自己在美国的合法身份做试验。 否则,影响到自己在美国的合法身份, 也影响到来之不易的那份工作。  那么,找什么样的律师最好呢? 很多人问你们在乔治亚州,我们在加州(纽约), 你们能接外地的申请吗?也有 很多人喜欢聘请本地的律师办案,认为本地的律师可能更可信些。这其实是误解。

  • 移民法是联邦法,律师可以承办任何与美国移民有关的案件,而且不管申请人或受益人在美国还是在国外。
  • 只要在美国 有执照的律师,都应该可以信赖。 除非一些律师不想保持自己的执照了或者不想长期吃这碗饭了;
  • 即使律师和自己在同一城市,律师和客人也不会总为H-1B的申请进行面谈。 或者说一份H-1B申请不需要和律师见面就可以办妥。 事实上都是如此。 亚特兰大地区有很多外籍员工的H-1B申请是我们办理的, 但很少有人专程为申请H-1B的事情跑到我们事务所来咨询或审查材料的。 因此,最关键的不是律师事务所在什么地方,而是所聘请的律师是不是负责,是不是有经验。 负责的律师会为自己的客户着想, 专心及时地将客户的案件准备好。 有经验的律师能准确地,正确无误地准备并递交申请。
  • 有的公司里有自己的律师,公司希望由指定的律师办理H-1B申请。 如果公司坚持H-1B申请必须由指定的律师办理,应服从安排。 如果公司主张由指定的律师办理,但若由外籍员工交纳律师费,外籍员工应当尽量寻找自己喜欢和信赖的律师。 原因很多,比如很多公司指定的律师很拖拉,收费高,有的不是专业办理移民事务的(例如办理劳动雇佣法方面的)律师等。总之,当H-1B申请季节来临之时,我们已准备好为H-1B客户提供优质快速法律服务,以便为客户及早取得H-1B名额和批准。祝愿还没有找到合适工作的外籍毕业学生尽早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成功获得抽签。

 

雇用H-1B员工,美国雇主应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在是H-1B申请季节。如果想留住还没有H-1B身份的新外籍员工,雇主应该协助移民律师在今年4月1日之前将该员工的H-1B申请递交上去,争取进入H-1B名额抽签的机会。如果错过这个申请时机,就错过一年时间,等下一年才能递交申请。想留的好员工可能因为工卡过期就留不住了。

美国移民法经过1990年改革及其后一系列的修改,为在美从事专业工作和模特行业的外国人设立了一种短期工作签证,叫H-1B。设立H-1B的目的,是帮助那些无法招到具有特定技能的美国工人的美国雇主,雇佣合格的外国人为其工作。该法律还设立了一些标准,保护同等条件下已被雇佣的美国工人,并防止美国工人和H-1B员工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综合美国移民法和有关劳工法的规定,我们归纳出下列美国H-1B雇主必须遵守的规定:

  1. H-1B雇主应保存好LCA(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即ETA9035或ETA9035E表)。LCA表是雇主申请H-1B材料之前由律师从美国劳工部申请的劳工状况申请表。表上的工作地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果H-1B员工的工作地点发生变化,须向美国劳工部递交新的LCA申请。美国雇主需要给每个H-1B员工一份LCA保存。
  2. H-1B雇主必须按照工作地点所要求的工资水平支付H-1B员工。H-1B员工实拿的工资不得低于H-1B申请表上填写的工资。如果雇主不能或者没有财政能力支付那个数额的工资,雇主应在递交H-1B申请前告知办案律师或者在工资支付能力发生变化后及时通知自己的律师,以便律师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保护雇主不受追究。例如,公司为外籍员工申请全时工作,后来业务下降,公司没有财务能力继续支付全时的工资,但是还需要外籍H-1B员工继续为公司工作,未经过必要的程序公司不能停发H-1B工资或者自行减少工资数目。否则,会被联邦政府机构判令补发欠发的工资,并罚利息和/或罚金。但是,如果后来雇主又要求该员工全时间工作之前,需要请律师申请将H-1B恢复成全时H-1B身份。 此外H-1B雇主必须为H-1B员工提供同等条件下美国工人享有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包括为H-1B员工报销工作相关的支出。
  3. H-1B雇主不得在员工罢工或劳资纠纷期间雇用H-1B员工。对于任一地点有同一H-1B工种的工人,H-1B雇主若受到工会制约,需要将职位和待遇的情况通知工会代表,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美国工人应聘或提出意见。如果以张贴通知的形式通知其他员工,H-1B雇主需要在两处明显的地方将该通知张贴10个工作日。
  4. 不得允许或要求H-1B员工支付为H-1B申请提交的移民局申请费。尤其是不能要求H-1B雇员支付500美元的防止案件作假的费。雇主也不得以先支付申请费然后从员工工资中逐步扣除的形式变相要求H-1B雇员交纳H-1B申请费用。
  5. H-1B雇主可以要求H-1B员工签订雇用合同,但不得有不允许H-1B提前解约的惩罚性条款例如,要求H-1B员工支付提前解约的罚款;要求H-1B员工偿还为H-1B申请花费的费用等。
  6. 如果员工向外透露雇主违反了H-1B规定或配合有关机构督促雇主遵守有关H-1B规定,H-1B雇主不得报复或对员工歧视对待
  7. 一旦H-1B员工的工作情况变化(如需要申请新LCA或工作结束等),H-1B雇主应立刻通知美国移民局。如果需要解雇H-1B员工的,H-1B雇主应该先咨询自己的律师。处理不好,会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麻烦和费用。提前终止H-1B工作(开除,裁员等),H-1B雇主需要负责H-1B员工返回本国的交通费用。不过这种费用仅限于该外籍员工回程机票钱。如果外籍员工辞职不干的,不在此列。

对那些依赖H-1B的雇主,还有特别的要求。哪些属于H-1B依赖型雇主呢?

有下列标准:全职雇员人数在25人或25人以下, 其中至少有8名H1B员工, 或者全职雇员人数在26至50人之间, 其中至少有13名H1B员工, 或者全职雇员人数在51人或51人以上, 其中有15% 超过15% 的H1B员工。这些特别要求是(1)在申请H-1B的前90天和后90天内,不得因此辞退同一工种的美国员工。(2)如果H-1B员工被派到为下一级雇主工作,那么在被派去为下一级雇主工作日起的前后各90天期间内,如果下级雇主因此辞退或有意辞退同一工种的美国员工,,那么H-1B依赖性雇主必须先调查清楚。(3) 在雇H-1B员工前,先招聘美国员工。(4)如果有美国人同样的或更好的满足H-1B工种的要求,一定要雇美国人。

按移民法的规定,如果所雇佣的职位年薪超过六万美金,或者受雇佣的H-1B签证申请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那么即便雇主被定义为H-1B依赖型的雇主,可以免去以上这些繁琐的要求。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件当中,因为多数的H-1B申请人都是留学生,拥有硕士以上学位,以上的要求通常可以免除。

最后还要注意的是,雇主需要支付申请H-1B签证的有关费用。雇主不应该要求外籍员工支付H-1B申请的费用,或者从员工工资里扣除雇主支付的费用,尤其是H-1B的申请费。如果被劳工部抽查,雇主会遇到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或被视放弃?

 

 

拿到绿卡,就是有了美国的永久居留身份。绿卡持有人有权在美国永久居住,学习和工作。但是美国永久居留身份在一些情况下被剥夺或被视为自动放弃。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拿到绿卡,但因工作或照顾长辈的种种原因需要回国长住,而近期入境被边境移民官盘问为什么在美国境外居住的时间比在美国多,甚至有移民官建议绿卡持有人要么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要么填表签字放弃绿卡。这类事件越来越多,可以说,川普上台之后,移民局对待移民甚至对待持有绿卡的合法移民都不那么友好了,那么,如何维持美国永久居留身份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

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有可能被视为放弃的情况

一旦拿到美国绿卡,持卡人有权在美国永久居留。如果没有任何上述行为的,美国政府不仅不将绿卡持有人赶出美国,而且要求绿卡持有人有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如果有任何下列情形的,有可能被美国政府视为自动放弃绿卡身份:

  • 搬到另一国家,意图永久居住在那里的
  • 没有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但在外国居留超过一年的。有时即使在国外居留不超过一年的,也有可能被视为自动放弃绿卡
  • 申请了回美证(Re-Entry Permit),但在国外居留超过两年的。有时即使在国外居留不超过一年的,也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被视为自动放弃绿卡
  • 居住国外时没有申报所得税的
  • 在所得税申报表上按非移民报税的。

总之,如果绿卡持有人曾经有刑事案底,离开美国前应咨询自己的移民律师,否则有可能回不了美国。如果绿卡持有人没有刑事案底但需要离开美国,应不超过半年的时间回到美国。如果需要在海外长住的,以目前的移民情势来看,建议先递交回美证(Re-Entry Permit)申请后再离开美国。 入境时带上例如工作证明,家人或自己的医疗记录,等,向移民官说明需要长时间居住在海外的原因和理由。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签署移民官给予的放弃绿卡的表格或其他文件。如果身在海外,遇到特殊情况的,应联系当地的美国使领馆。

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有可能被剥夺的情况

有绿卡的永久居民在没有成为美国公民之前仍是外国人。 美国社会不欢迎不遵纪守法的外国人。美国政府甚至不喜欢道德品质有问题的外国人。因此,有刑事案子在身或者道德品质不好的外国人的绿卡身份有可能被美国政府收回去。如果希望保住美国永久居住身份,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和道德品质良好的外国人。具体说来,绿卡身份的外国人不能有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 任何可以被判处一年以上徒刑的暴力犯罪
  • 谋杀罪
  • 强奸罪和其他性犯罪
  • 恐怖活动
  • 对儿童实施的性侵犯
  • 非法贩运毒品,枪支或人口
  • 任何有关道德品质方面的犯罪行为,如偷窃,诈骗,等
  • 伤害他人人身或威胁伤害他人人身的犯罪行为
  • 粗心鲁莽行为导致他人严重伤害的

此外,下列行为对自己的永久居留身份(绿卡)也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 为了自己或他人得到移民方面的利益而撒谎的
  • 还不是美国公民但声称自己是美国公民的
  • 在只对美国公民开放的联邦或地方选择中参与投票的
  • 习惯性醉酒的(经常性喝醉酒或使用非法毒品的)
  • 重婚者(同时和两人或以上保持婚姻关系的)
  • 法庭判令但不扶养家庭或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
  • 因家暴或违反禁制令而被逮捕过的
  • 为拿到公共福利而撒谎的
  • 没有报税的
  • 18岁至26岁之间的男性故意不进行兵役登记的
  • 帮助他人非法进入美国的,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近亲属,即使自己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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