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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移民
申请移民监狱保释要考虑的因素 PDF 打印 E-mail

美国现有大约一千一百万没有合法身份的移民。实际数字可能高于此数。但只有极少数非法移民运气不佳,被抓进去。一旦入狱,人便失去自由,那时才体会到自由对生活的重要性,因此进去的人便想方设法地出来,越早越好!如何尽早地从移民监狱里出来呢?如果没有合法身份的移民被抓,申请保释要考虑的因素。

 

顾名思义,所谓保释,就是以提供保金或保证的办法让被关押的人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移民法规定,被关押的非法移民有权提出保释申请,请求移民法官审理其保释申请。有权提出保释申请并不等于一定获得保释,但有权使获得保释成为可能。一般说来,没有被定过刑事罪,定的只是某些轻微的犯罪或者没有被当作恐怖分子的非法移民都有可能获得保释。但真正要获得保释还必须让移民局相信,被关押的非法移民不会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和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不会逃跑或躲避起来,非常可能按时出庭或接受面谈。

那么哪些情况或材料对获得保释有帮助呢?根据移民法和有关移民案件,总结出以下几点供申请保释时参考:

第一是家庭联系。一般来说,单身一人比有家庭牵连的人获得保释的可能性小些。因为他/她被保释后更容易或更有可能逃跑或躲避起来。因此,在美国无亲无故被关押的人要比在美国有亲属的人得到保释要难些。家庭成员或亲属的请求和证明对保释非常重要。比如,有美国公民,绿卡的配偶提供证明,保证被关押的人获释后有居住的地方。不会逃跑,将会大大地增加获释的机会。从移民法官的角度来看,家庭成员出面说话份量的轻重依照下列次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姻亲关系,侄儿侄女或孙子辈。上述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如朋友,甚至未婚()妻的证明,在移民官的眼里,没有什么份量。

 

第二是,被关押人过去的移民历史。以前被抓过,以前逃过庭,以前被定过罪,都对获得保释不利。但以前曾经获得保释,没有逃避移民官员可以用来证明这次保释仍不会逃跑的证据。

第三是工作历史。有稳定的工作,为一家老板工作很长时间可以证明被关押人可靠得住,可信任。如果雇主出具证明被关押人一旦获释后立即去工作的信,很有帮助。但要注意,移民局律师可以利用这点反证被关押的人获释后会非法打工。因而继续违反移民法来阻止获释。如有类似情况,应请移民律师帮助。

第四是在当地社区的联系。如是某协会的成员,教会的教徒,很有帮助。为社区建设出过力,出过钱,更有帮助。 一些没有合法身份的非法移民因为担心将来在美国的身份问题,不敢在美国购置房地产(民用住宅或商业房产等)。实际上这种想法不利于如果被抓时申请保释。万一哪天不幸被抓,如果在美国拥有一定不动产,更容易让移民法官相信被抓的非法移民不会逃跑而准许保释出狱。

第五是进入美国的方式或在美国呆的时间长短。合法进入美国的要比非法入境的更有利。年纪很小就来到美国(不管合法还是非法),在美国居住很长时间,一直尊纪守法,都是有利的因素。

第六是有财力支付保释金。最低保释金为一千五百美金,没有上限。有时移民官员不想放人,故意将保释金定得很高,被关押的人出不起保金,只好蹲监狱。如果获得保释的其他条件都满足,移民律师可以同移民局的政府律师或移民法官商讨或辩论来降低保释金数额。被关押的人应提供任何证明自己财力的证据,包括银行存款,报税单,房产证明等。很多时候,如果有条件,干脆准备好银行的现金支票,当面付清,当天放人。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结婚对移民身份的影响 PDF 打印 E-mail

结婚标志着正式夫妻关系的形成。那么什么时候才算结婚呢?在法院或婚姻公证机构领取结婚证就算正式结婚。因此,同居,订婚或婚礼仪式都不一定是建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谢律师在此谈谈结婚对移民身份和福利的影响。

一。什么是移民法律定义上的结婚?

移民法上的结婚就是夫妻双方到当地政府机构,一般是法院,申请领取结婚证件。一旦有了这张结婚证(Marriage Certificate),结婚的双方便可以享受移民法上规定的条件,福利和义务。因此,当事人双方举不举行婚礼仪式,度不度蜜月,都不是移民法考虑的范围。此外,移民法不认可事实婚,即男女双方不经过法律认可,以夫妻的名义居住在一起。有些婚姻是经过教会认可,由教会发给结婚证。如果结婚一方当事人需要以此办理移民手续,最好再到当地法院领取一份法律文书。

二。和谁结婚?

和"同性别"的人结婚,据我所知,还没有在移民法上得到认可。不过,欢迎指正。和在美国有非移民身份的人结婚,如果自己也是外国人,而且人还在美国境外,自己有可能随外籍配偶以配偶的身份来到美国。例如,和在美国上学的F-1外籍学生结婚,自己可以以F-2学生配偶身份来美国陪读。和H-1B身份的人结婚,可以申请 H-4配偶身份;和J-1身份的人结婚,可以拿J-2 签证来美国,并且可以申请工作许可工作,但也可能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如果和有美国绿卡的人结婚,配偶一方如果想以此申请绿卡,必须等待多年才可以拿到绿卡。如果外籍配偶人还在美国境外,境外的外籍配偶基本上必须在境外等待排期或者等待绿卡配偶成为美国公民后再为他/她递交移民申请。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人在美国,基本上不要指望绿卡配偶为自己办理什么移民身份。也就是说,绿卡的外籍配偶如果人在美国,基本上需要保持自己独立的非移民身份,直到绿卡配偶变成美国公民后为自己递交移民申请,或者绿卡排期排到,或者靠自己的劳工移民。如果绿卡的外籍配偶不能保持自己的独立身份到绿卡配偶拿到美国公民纸,又不想离开美国,基本上只能在美国"黑"下去,等绿卡配偶成为美国公民,而且不能被抓被发现。总之,和绿卡的人结婚,不仅不能给外籍配偶带来立即的移民便利,反而会影响外籍配偶进入美国或在美国居留。为什么呢?看下节的解释。

三。结了婚,怎么办?

如果和绿卡人士结了婚,有绿卡的配偶可以为非绿卡的配偶递交移民申请。但是非绿卡的配偶必须等待6,7年排期排到才可以转成绿卡身份。一旦有绿卡的配偶递交移民申请,身在海外的外籍配偶在等待排期的时间很难来到美国。例如,他们不能拿到观光签证,拿不到F-1学生签证。如果外籍配偶人在美国,更需要靠自己维持非移民身份,出境签证也要小心。因此和绿卡结婚后应全面计划身份的维持问题。如果和F-1外国学生结婚,可以转成F-2学生配偶身份。如果和H-1B工作签证者结婚,可以转成H4身份。正如谢律师从前和现在主张的,在美国有自己独立身份的配偶,不到万不得已,不应转成F-2或H-4配偶身份。想知道为什么的读者,可阅读 "H-4如何帮助配偶维持合法身份?" (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379.htm) 和"外籍配偶在美国的移民法律地位"(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455.htm).

如果和已递交I-485申请或I-485正在等待的外籍人士结婚,基本上能和I-485主申请人一起拿到绿卡。但如果主申请人(配偶)的申请受到移民排期的限制,外籍配偶必须等到主申请人的排期排到才能递交自己的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而且在等待排期期间,不能让自己的非移民身份中断。如果和出生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籍人士结婚,有可能能早些取得绿卡。例如,中国大陆和印度出生的外籍人士第二优先和第三优先都要受到移民名额排期的限制,但如果配偶不是出生于中国大陆或印度,中国大陆或印度出生的绿卡申请人,可以借用配偶的绿卡名额,直接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或者早先取得批准。如果和美国公民或即将成为美国公民的人结了婚,我们可以立即为外籍配偶递交绿卡申请。符合条件的并希望递交绿卡申请的,请同我所联系。

这里的简单介绍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电子信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美国亲属移民知识介绍 PDF 打印 E-mail

美国是一个移民组成的国家。美国移民法设立亲属移民种类,帮助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实现家庭团聚的梦想。谢律师曾在2007年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亲属移民的分类 (http://www.uslawnet.com/chinesehome/news/messages/520.htm)。下面重点介绍美国移民法根据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与外籍亲属的远近关系规定的近亲类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移民和优先类亲属(Preference Relatives)移民两种。

一、 近亲亲属(Immediate Relatives)

这类近亲亲属主要是指美国公民的直系近亲属, 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丈夫或妻子);美国公民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美国公民的父母。这类亲属移民不受美国移民法的配额限制,不需要等待移民排期就可以得到绿卡。

有人这样问,谢律师,我的小孩在美国出生的。他是美国公民,因此,他可以帮我申请绿卡。对吗?我问,你的小孩多大了?回答:才两岁多。我便说,你必须等他21岁时才能为你递交移民申请。这是真的!

二、 优先亲属(Preference Relatives)

不同于上面的近亲属类,这类亲属的移民申请必须受到美国移民法的配额限制,需要等待移民排期排到时才可以得到绿卡。就排期排到的时间长短而言,亲属关系的远近基本上影响绿卡等候时间。移民法将这类亲属移民分为下面四种情况:

1,第一优先类(First Preference):主要是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美国公民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属于上面的近亲属类别。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的移民申请大约需要等待六,七年左右。 例如,目前的排期排到2005年4月1日。在这个日子之后递交的申请需要耐心等待。

2,第二优先类(Second Preference):这类又细分为两小类,一类是美国永久居民(有绿卡的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另一小类是美国永久居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特别注意这里对子女的用词:必须是"未婚"。 如果已婚,不管年龄,美国永久居民(有绿卡的人)都没有资格为他们申请移民美国。如果子女在递交申请时未婚,等待期间结婚,正在等待的申请自动失效。美国永久居民(有绿卡的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现在(2010年7月)的排期排到2008年7月1日。美国永久居民21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现在(2010年7月)的排期排到2003年5月1日。

3,第三优先类(Third Preference) 该类主要适用于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这类
亲属移民每年配额为两万三千四百名,另加上前面第一、二优先类未用完的配额。这类亲属和第一优先类非常相似,只是已婚和未婚的区别。如果美国公民的子女在递交申请时未婚,等待期间结婚,他/她的移民法地位将从第一优先降格为第三优先,意味着要等待更长时间才能移民美国。 例如,美国公民21岁以上的已婚子女现在(2010年7月)的排期才排到2001年9月1日。

4,第四优先类(Fourth Preference):主要是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这类亲属移民每年配额为六万五千名,外加前三类未用完的配额。因为名额少,兄弟姐妹多,这类亲属移民等待时间最长,一般要在10年左右。例如,美国公民兄弟姐妹现在(2010年7月)的排期才排到2001年1月1日。

相比劳工移民而言,亲属移民申请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这不等于不需要专业知识就可以办成功,因为每份申请涉及的考虑因素很多。申请出现差错,会耽误亲属的移民时间,也浪费时间和金钱。因此,申请人在申请移民时,应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和亲属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申请类别。最好请有多年移民经验的专业律师代理申请,自己放宽心,少走弯路,亲属也可以尽快移民美国。尤其是在移民申请费要涨价之前(http://www.xielaw.com/cn/immigration-news/immigration-news/immigrationapplicationsfeesincrease.html)递交移民申请,更需要注意为亲属递交的移民申请的质量。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电子信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解决美国公民与其海外配偶"两地分居"的K-3签证 PDF 打印 E-mail

美国公民在海外同外国人结婚后可以为其海外的配偶提出移民申请,但移民局和国务院处理这种移民申请的时间很长。海外的配偶必须在海外等待好几年才能移民来美国。为了解决美国公民与其配偶"两地分居"等待问题,美国国会于2000年通过有关K-3签证的法律,允许美国公民的海外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其移民申请未被批准之前可先拿K-3签证(未成年子女为K-4签证)来美国等待绿卡。这项法律于2000年12月21日生效,适用于生效日之前,当天和之后提交的所有涉外婚姻基础的移民申请(I-130)。

但是,如果I-130申请已被批准,并且转送到全国签证中心进一步处理移民签证,美国公民的海外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就不再被批准。因此,要想申请K-3签证以便让海外配偶尽早来美国团聚的美国公民应尽早提出K-3/K-4签证。K-3/K-4签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即持K-3/K-4签证的人可以在美国凭此签证居住两年。如果移民申请在两年期间还没有得到批准,还可以再延期两年。如果移民申请已被批准,K-3/K-4签证持有人可以回到本国的美国使领馆领取移民签证或者在美国申请调整为绿卡身份。因为在美国调整身份所需的时间很长,K-3/K-4签证持有人可以考虑在收到使领馆面谈通知后回本国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移民签证。因为已有K-3/K-4签证在手,再回去申请移民签证相对比较容易。只要一拿到移民签证,再回到美国就会收到绿卡。

有K-3/K-4签证的人可以不用再申请回美证,可以自由出国访问然后再回到美国。在等待绿卡期间可以申请工作许可以便在美国工作。如同K-1签证持有者一样,K-3签证的持有人不能转换成任何其他身份,不能和当初提出K-3签证申请的美国公民之外的任何其他美国公民或非公民结婚或组成家庭。就是说,如果K-3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后,如果同提出申请的那位美国公民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能不能取得绿卡就会有问题。如果I-130移民申请未被批准或被撤销,移民签证申请或转换身份的申请未被批准,或K-3签证持有人同美国公民离婚,K-3签证持有人的合法身份在30天之后失效,持有人必须离开美国。K-4签证是以K-3签证的有效性为前提的,如果K-3签证持有人失去合法身份,K-4签证持有人自然也失去合法身份。此外,持K-4签证的人如果在等待绿卡期间与他人结婚,K-4签证持有人在30天之后失去K-4合法身份。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咨询和评估电子信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谈K-1未婚夫(妻)签证 PDF 打印 E-mail

一。 什么是K-1未婚夫(妻)签证?
谢律师答: K-1未婚夫(妻)签证是为还没有结婚但即将结婚的"丈夫"或"妻子"
申请的签证。"未婚"不仅包括本人没有同他人结婚,还包括没有同申请人结婚。
凭这种签证,未婚夫(妻)进入美国同未婚的美国公民举办婚礼,完成结婚法律
手续。 K-1是这种签证的代号。

二。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K-1未婚夫(妻)签证?
谢律师答:必须是未婚(包括离了婚的或丧偶的)美国公民。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没有资格申请。其他非移民签证,如F-1,H-1B , J-1等,持有人也不能申请K-1签证。

三。K-1申请人有哪些法律限制?
谢律师答:美国公民在过去没有递交两次或更多的K-1申请或者两年之内没有申请K-1并得到批准,并且没有犯过侵犯人身的暴力罪。

四。申请K-1未婚夫(妻)签证要什么条件?
谢律师答:男女双方感情已发展到结为夫妻的程度。男女双方在申请提出前两年之内见过面。外籍未婚夫(妻)来美举办婚礼,完成结婚法律手续。

五。 如果外籍未婚夫(妻)来美后,有没有规定什么时间内结婚?
谢律师答:90天内结婚。

六。如果外籍未婚夫(妻)来美后,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在90天内结婚,怎么办?
谢律师答:外籍未婚夫(妻)必须立即离开美国。否则为非法居留。

七。如果外籍未婚夫(妻)来美后,又爱上另外一个人,不想跟申请人结婚,该怎么办?
谢律师答:没办法。不管那位被爱上的人是美国公民还是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他们都没有办法为他或她申请身份。

八。如果外籍未婚夫(妻)来美后,没有同申请人结婚,也没有离开美国。几年后又遇到一位美籍心上人。他们能不能在美结婚?
谢律师答: 可以结婚。但申请移民绿卡方面会遇到麻烦。一般需要上移民法庭甚至打到联邦法院去解决。

九。这样说来,拿K-1未婚夫(妻)签证的人不能转换成移民身份。他们能不能申请其它非移民身份,例如,学生签证,H-1B工作签证?
谢律师答: 不行。 拿K-1未婚夫(妻)签证的人除了同递交申请的美国公民结婚外或者回国外(如果不能在90天内完婚),不能转成其他身份。

十。 K-1未婚夫(妻)签证有没有有效期?
谢律师答:有效期只有4个月。而且只一次有效。在有效期内出境,再回美国必须有新签证。

十一。如果拿K-1未婚夫(妻)签证的人有小孩,他/她的小孩能不能一同来美国?
谢律师答:可以。他们的去留完全随他们的父或母(持K-1未婚夫(妻)签证的人)。如果他们的父或母保留了身份,他们也有了身份。

十二。 如果拿K-1未婚夫(妻)签证的人来美国后能不能合法工作?
谢律师答:法律规定,他们一到美国,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十三。 如果拿K-1未婚夫(妻)签证的人来美国后与美国公民申请人结婚,是不是就等于拿到绿卡了?
谢律师答: 不是自动地取得绿卡身份。必须提出申请,将非移民身份转成移民身份。

十四。如果拿到绿卡后,要注意什么事情?
谢律师答:首先要注意对跨国婚姻的感情培养。如果婚姻中途结束 (除被虐待或被殴打情形外),可能因此失去绿卡。其次,要主要收集和保存有关婚后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例如共同报税,共同银行账户,共同保险等。第三,看绿卡是两年有效期还是十年有效期。如果是两年绿卡,必须在绿卡到期日之前的三个月内递交将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的申请。如果需要律师帮忙转正式绿卡服务的,请同我所联系。

上述介绍是谢正权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免费评估电子信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关于去世的美国公民的健在配偶绿卡申请的新规定 PDF 打印 E-mail

如果美国公民娶(嫁)外国人并为该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递交移民申请,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较短时间里得到绿卡。 但是,如果美国公民在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还没有拿到绿卡之前不幸去世(死去),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还能不能继续等待绿卡?根据现行的移民条例规定,如果美国公民在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还没有拿到绿卡之前不幸去世(死去),美国公民为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递交的移民申请自动失效,于是他们的外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不仅拿不到美国绿卡,而且还要被驱逐出境。 几年前一些美籍士兵在伊拉克战死,但他们的外籍配偶却

阅读全文... [关于去世的美国公民的健在配偶绿卡申请的新规定]
 
嫁(娶)个绿卡办绿卡 PDF 打印 E-mail

实际上应该说是,嫁(娶)个绿卡持有者来申请绿卡。 嫁(娶)个在结婚前已经有绿卡的人可以申请绿卡,但是等待绿卡到来的道路却是漫长的。有时候不仅不能帮助配偶维持合法身份,反而有可能影响他/她在美国的身份。因此,在正式递交移民申请之前要考虑个方面的因素。

先看看一个实例: 先生有绿卡两年多。与师妹成姻缘,成婚。于是正在美国读MBA的师妹变成太太。先生便为太太递交移民申请。有收据,等待批准。太太去年毕业。在当地一家公司找到一份工作。公司为她递交H-1B申请。不幸的是,她的H-1B申请没有被抽中名额。太太的毕业实习许可(OPT)在七月中结束。 太太不能依先生递交的绿卡申请递交自己的I-485申请(以此申请工作许可);太太不能再回到学校读书,因为她已有绿卡申请等待; 太太不能申请其他非移民身份,因为她不具备基本条件;太太不能打包回国,因为先生在美国有像样的工作。。。说说,太太该怎么办?

再看另一个例子:做工程师工作的王先生在某交友网址上认识中国大陆的张小姐。王先生利用假期从美国到中国大陆看望张小姐。 两个星期之后,两人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双方都觉得王先生可以将张女士带回美国,为张女士申请美国绿卡。他们还听说过一个叫什么K签证的可以申请等等。后来,他们才知道,王先生作为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以为他的新婚太太申请移民,但是他的太太必须等待绿卡名额。两年过去了,夫妻依然太平洋两岸过着牛郎织女式两地分居生活。。。 帮忙出出主意:他们该怎么办?

上述两个事例很具有代表性。所有问题均起因于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在美国移民法上的法律地位。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在美国法律上仍属外籍人士,他们仍然持本国护照。因此他们没有美国公民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美国公民可以为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申请绿卡。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以为自己的配偶和未成成年未婚子女申请绿卡,而且这些配偶和未成成年未婚子女必须在境外等待移民排期才能移民美国。只有美国公民才有资格申请K-1签证或者K-3签证,而且K-1或者K-3签证只适用于另一方仍在境外的情形。有人会得出结论说,谢律师,看来上面提到的第一实例中的太太基本上没有什么好选择了,对吗? 基本上如此。她要么尽早离开美国,回本国等待移民排期到来,要么在美国"黑"下去,等待先生成为美国公民,而且还不能让美国政府发现她在美国非法居留。 至于上述第二例中的张女士,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H-1B签证来美国。如果H-1B不可能,张女士必须在中国耐心等待移民排期。目前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的配偶等待绿卡的时间大约要六年左右。

总之,谢律师建议,如果绿卡持有者需要为家属申请移民,应尽量等到拿到美国公民身份后再递交移民申请。但是,如果绿卡持有者英文不好,有刑事纪录,拿绿卡后多数时间居留国外,或者根本不想加入美国国籍,还是应该早递交移民申请。不过,一定要先慎重考虑递交绿卡申请后对配偶的影响。例如上面谈到的第二例的张小姐,在结婚后,尤其是先生为她递交移民申请后,基本没有机会申请F-1签证来美国读书了。如果自己的配偶或者未婚夫妻只是绿卡持有者,如果人在美国,应设法维持自己独立的非移民身份,等待时机成熟后递交移民申请。有具体问题的可联系谢正权律师事务所。

上述介绍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 多半为学术探讨性质,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自己的律师的,请咨询自己的律师,因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 凡是谢律师事务所的客人或还没有聘请自己的律师的读者,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如需转载,请勿删剪,并请注明出处。电子信箱: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电话:(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 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网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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