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出生的小孩还能不能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
谢正权律师 殷嘉瑞律师 赵千律师 凌皓纯律师
特朗普(川普)总统昨天(2025年1月20号)宣誓就任第47届美国总统。在他宣誓就职的当天,签署总统行政命令,剥夺一部分在美国出生的小孩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条是这样说的:“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直接翻译出来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的并受之管辖的人,都是美国的公民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一直以来,在美国出生的人自动成为美国公民。被认为这是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
川普认为美国第十四修正案的规定并不是把美国公民权授给在美国出生的所有人。以前对宪法这个条款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他认为第十四修正案应排除在美国出生但不受美国管辖的人成为美国公民。
根据川普签署的总统行政令,下面两类人不能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类:孩子出生时,生母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而且生父不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绿卡持有者)。
第二类: 孩子出生时,生母虽在美国有合法身份,但是生母只有临时合法身份(比如学生,工作,旅行,免签,等),但生父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绿卡持有者)。
按照这个行政命令的规定,在美国出生的小孩,必须是生母或生父一方是美国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 。
因此,下列在美国出生的小孩,不能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
1. 生母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时生的小孩。
2. 生母持旅游签证在美国观光旅游时在美国生的小孩。
3. 生母持学生签证在美国读书期间生的小孩。
4. 生母持各类工作签证在美国工作期间生的小孩。例如H,J, L,O, P, 等签证。
5. 生母凭免签证来美国期间生的小孩。
等等。
总之,只有生母成为美国公民或**居民(绿卡持有人)后在美国生的小孩,才能自动取得美国公民身份。
这份总统行政命令自公布后30天后开始生效。意思是,下面30天内在美国出生的小孩,不受这个总统行政命令的影响。
已经有很多人在问我对这个总统行政命令的看法。我觉得这个行政命令影响巨大。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理由。最关键的争议之处是第十四修正案条款中间的那几个字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到底处于谁的管辖之下?可能川普认为这些人不受美国管辖之下,而是受其公民国的管辖。 我觉得这种辩论理由不充分。
由于这项行政命令面临违宪,华盛顿邮报报道,已有超过二十个州提起违宪诉讼。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也已于20日晚9点30,提交正式诉状,就公民权这个总统行政命令将川普政府告上法庭。
估计还会有很多诉讼来试图阻止这个总统行政命令的执行。
我认为这个问题最后还会由美国**法院对宪法条款做出解释和裁决。 在这个过程中,看看有没有哪个联邦法官在30天内发布停止令。一旦停止令颁布,这项行政命令将被强制中止,预计会最终由**法院释宪。
诉讼的过程可能会很长。我们只能耐心等待。我会跟踪这个话题,并及时给网友读者汇报这个事件的动态。 感兴趣的,可以订阅我们的微信公众号“美国移民点点通”来获得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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